星期三, 6月 01, 2005

Publicizing your pics on the net, dare U not!

偶然在goole新聞搜尋中,發現一個朋友在某新聞報發表,所以我就整理了一年級統計作業投稿,雖然抽樣與樣本數未達水準,然而為了可以在google中搜尋到自己發表的文章,積極投了數篇,沒想到第一篇就被刊登了,當時接到對方媒體請求刊登的電話,還真是高興,爾後就接二連三都被刊登了。
網路的便利與數位相機的普及相互結合,譜出許多網路自拍的網路文化現象,在這在自拍的風潮中,我們可以簡單的分類,有無露點、有無露臉、有無馬賽克、有無性愛場面等。只要網友輸入關鍵字,在各大網站搜尋引擎搜尋,其中不難發現有許多暴露自己性器官或情侶恩愛的照片,更有爲了證明自己身為台灣人,在自拍照中加入台灣特有的物品,如新台幣、台灣啤酒或報紙等,更有出現在政府與公共場合挑戰權威下的場景,以強化是素人自拍的真實性。

有人認為網路自拍(裸露)是基於人民的表達自由權,而表達自由則是世界各國所保障的人權價值。許多國家也針對表達自由說明了不限於報章雜誌或個人的政治立場,更包括表演藝術、創作設計、影像媒體等,當然藉由身體自拍的創作也是種藝術創作。但是有另一群人卻大聲疾呼的認為,網路自拍(裸露)是一種違反善良風俗的行為,也視為一種猥褻的色情文化;然而台灣的多元社會,創造出多元的觀點與行為,贊成與反對都不是一種絕對的是與非,故針對本校大學生與研究生對網路自拍(裸露)的行為面與道德面做一研究。

本研究透過問卷調查法,使用問卷內容為封閉式問卷。採取配額抽樣的方式,以學院別為基準,問卷抽樣時間為期一週,共發放問卷數共70份,回收問卷70份,回收率100%。問卷內容行為面有人體是美麗藝術、自我藝術創作呈現、自信表現、表達自由權力、考慮張貼自拍;道德面有取締是變項人體嫌惡羞恥感、不道德行為、敗壞風俗、色情、完全杜絕。本研究對象為本校大學日間部的學生為主,其主要原因在職夜間部的學生,年齡普遍較年長,在填答內容上可能對研究結果造成影響,故以本校大學日間部學生為研究對象。

在樣本人口統計中,在年齡分面受測者以26歲以下佔大多數為80.3%;男生與女生比為45.5%比54.5%;研究發現本校大學日間部的學生,幾乎都看過網路自拍(裸露)的照片,本研究受測者中佔63人,比例高達95.5%,但是對於張貼自己的自拍照卻顯保守,受測者中僅有3人願意張貼自己的自拍(裸露)照,比例只有4.5%;然而受測者在填達問卷時是否隱藏自己真實的答案,是值得進一步商榷。在男生與女生的觀點上,並無顯著的差異,看法趨於一致,對於人體是種美麗的藝術普遍認同,也認為是一種自信的表現,針對警方的取締的行為贊成與不贊成趨於各半,但是調查結果也顯示網路自拍(裸露)是種敗壞風俗與色情的行為佔多數。

調查結果顯示本校大學生對於網路自拍(裸露)行為的看法有所矛盾,認為網路自拍(裸露)是種不良的行為,卻也不希望完全杜絕;認為網路自拍是種自信自我表達的創作,卻也有違社會規範,不過調查中也顯示年輕一代接受度普遍較高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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