喜歡跟愛,有天壤地別的差異,有時候我們覺得「喜歡」與「愛」之間很模糊,只不過純粹是一種「感覺」問題。
很多人把「喜歡」與「愛」用能否包容對方的缺點來區分,喜歡一個人不見得能忍受對方的缺點,如果愛一個人那麼甚至於連聞對方的屁都覺得很幸福;可是難道喜歡一個人真得無法接納對方的缺點?愛一個人就能全盤接收沒有異議?不盡然!
其實,我也沒有什麼特別的方法界定「喜歡」與「愛」,但是我想那只是中文程度上的差別,兩個是一樣的動詞,是無法分割的情境,所以喜歡也摻有愛,愛也摻有喜歡,就像和麵粉一樣,加有高筋與低筋混合在一起的麵團,是無法強加分開的東西;所以喜歡上一個人,也存在愛的元素在了。
電影「藍宇」的經典台詞:「兩個人要是太熟了,倒不好意思再玩下去了,也就是到了該散的時候了。」用在異性戀上也有所解讀,有時候太熟的兩個人,儘管對彼此有好感,卻因為太熟了,寧願選擇在安全界線上繼續當朋友,也不輕易跨足情人範疇,擔心誤踩地雷,連當朋友都成了尷尬的事情,不管是消極的原地踏步,亦或是跨出了一步卻成了唐突的舉動,都很可惜。
喜歡一個人,我想一定也愛對方,只是無法突破自己的防護罩,考慮了某些因素,而捨棄了「愛」。
2 則留言:
我個人覺得
愛一定包含喜歡,但喜歡未必是愛
兩者強度不太一樣
[愛]本身可能會帶點獨占或是不顧一切
喜歡有時候很淡的,甚至可有可無
個人看法啦!晚安
嗯阿..
強度不同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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