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二, 9月 16, 2008

愛情切入點

愛情是從朋友慢慢醞釀成戀人?還是跳過朋友階段,直接從陌生人變為戀人?

原以為愛情應該是漸進式,而不是跳躍式。我很難理解,當對一個人還不熟悉時,為什麼就可以談愛?愛情從什麼時候開始,變成這麼分秒必爭搶時間的活動,兩個人可以直接談情說愛,直接從戀人的身份才開始瞭解與熟悉對方,所以當苗頭不對就可以馬上抽離?

我一直對於在還不認識對方的前提下,就直接表白希望對方成為自己的另一半,這種本末倒置的事情感到費解,這樣對於愛情是不是有點不負責任,有點輕挑。不過愛情本來就沒有規則,在講求效率的現代,也許沒有人願意耗時間去卻確認一段愛情是否萌芽,於是就直接了當速戰速決。

對某些人來說愛情是漸進式不疾不徐,然而對有些人來說愛情從哪個點切入都可以,也許肉體運動後再慢慢談情說愛,愛情沒有絕對,只有接受與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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